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甬(公)交[慈溪]网认字 2025 第 330282514654426035 号
事故时间:2025 年 07 月 03 日 18 时 40 分
天气:晴
事故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慈溪龙山镇东南路
当事人——驾驶证或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交通方式——机动车类型、号——保险公司——交强险凭证号
戎吉——DG3022219780611132FGG——151681148LhDg——空——小型普通客车浙 B622V(WT)——中国平安——1
郑士艳——小型轿车浙 BRQ991——中国人保——1
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
2025 年 07 月 03 日 18 时 40 分 00 秒许,甲方(戎吉)驾驶的浙 B622V(WT) 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慈溪龙山镇东南路因(变道)与乙方(郑士艳)驾驶的浙 BRQ991 号牌小型轿
车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全部责任,乙方无责任。
财产损失事故——打勾
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不打勾
当事人签字:
交通警察:
2025 年 07 月 03 日
损害赔偿调解结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