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申请名称
2、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
4、技术方案
5、实施方式
01 专利申请名称
清楚、简要、全面的反映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
专利申请名称中不应含有人名、公司名称、商标、代号等非技术词语及宣传性用语
专利申请名称一般不应超过25个字
例如:一种显微镜自动聚焦的装置和方法
02 技术领域
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实用新型本身。
例如:一种光学显微镜,特别是一种变焦光学显微镜。
03 背景技术
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
a)针对本发明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b)简要描述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尤其是与本发明技术方案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c)尽可能的引用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专利文件:需要写明国别、专利公开号(最好有公开日)
其他文件(公开出版物):则应写明文件的详细出处
d)客观的分析背最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技术角度分析其缺陷存在的原因;
e)针对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简明、客观的说明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f)若是一项开拓性发明阐明此项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04 技术方案
04-01 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是指清楚、完整的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技术方案至少应反映包含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还可以给出包含其他附加技术特征的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
a)对于方法而言,发明点可以是但不限于:
工艺步骤的改变、增加或减少;
工艺条件如原料、温度、压力、时间等的改变;
b)对于产品而言,发明点可以是但不限于:
构成部件的增加或减少;
构成部件的改变,包括材质、形状、位置,连接关系等方面的改变。
04-02 本发明优点(有益效果)
客观的分析本专利技术方案与背景技术中的现有技术方案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
注意:
不能只断言其存在有益效果,必从技术角度进行分析比较而得出结论,例如实验数据、对比结果、经济效益、具体数据等等。
05 实施方式
05-01 对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予以详细说明
应该结合流程图、原理框图、电路图、时序图、局部剖视图等进行说明(除非特殊情况无附图时),附图应当清晰不要带色彩并说明附图的名称。
05-2 实施例及个数
支持权利要求范围
例如:
a)机械类产品、光电子类产品、通信类或软硬件结合的产品给出具体实施方式,说明方案是如何在实际应用当中实现的,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可以实现本专利技术;
b)对于可动作的产品,只描述其构成不能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还应当说明其动作过程或者操作步骤;
c)结合上述实施方式给出2-3个不同的实施例(简单理解就是替换方案,例如功能结构不同的电路、光学元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