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新约》,全称为《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法国为结束中法战争而于1885年6月9日(光绪十一年四月廿七)在天津签订的不平等和约,签字者为李鸿章和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Jules Patenotre,1845—1925)。
现条约被寄存于中国台北外双溪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的库房保存,共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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